广州市千千树助学促进会会费标准 会员是千千树公益组织的基本组成单位,千千树所有的管理和运营均有会员完成,相关理事、秘书长、理事长均由会员选举产生。本会费标准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公益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会费收取的条件: 1.凡是广州市千千树助学促进会的机构会员,都应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的,由会员组负责催缴,仍未缴纳会费的,在本会内进行通告,连续6个月拒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费收取的标准: 个人会员:会费每年365元。 单位会员:会费每年2000元。 会员缴纳会费后,将开具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公益组织会费专用收据”。 三、缴纳会费的时间和办法: 1. 应按时缴纳会费,具体时间为“年初”。 2. 每年度1月1日—30日为缴纳本年度年会费登记时间; 3. 新会员在批准加入后的一个月内缴纳会费。 4. 缴纳会费均由广州市千千树助学促进会财务部按缴款数额开具会费收据。 四、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1. 按照民政部门和广州市千千树助学促进会慈善组织的制度规定,会费将全部用于本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所需的相关支出。 2. 广州市千千树助学促进会建立健全会费使用的规章制度,明确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使用范围,保证会费合理有效的使用。 3. 广州市千千树助学促进会接受机构会员、个人会员的财务监督,财务组次月8号前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年终公布本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并附财务明细报表。 五、会员权益 1、所有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参与千千树的运营和监督; 2、会员可通过选举成为理事,进行管理千千树的管理工作; 3、会员享有对千千树的运营的财务监管和监督,并可调阅相关的运营报告和计划书; 4、会员可参与会员大会,享有表决权; |
GMT+8, 2021-4-23 01:59 , Processed in 3.62092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